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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起步著力破解“陪而不審”難題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時冉)在中國,有著這樣一群人。法庭外,他們是普通老百姓;在法庭內則被視為“不穿法袍的法官”,享有與審判員同等的權力。他們就是人民陪審員。在中國,人民陪審員制度的設計意在為民眾監督法院審判工作,確保司法公正鋪設基本路徑,而歷經多年卻在實踐中遇到諸多問題。2014年悄然起步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將為我們的法治生活帶來哪些改變?
  北京某中級法院的一起民事案件審判現場,人民陪審員老呂與兩名職業法官併排而坐。在法庭調查階段,老呂就案件相關事實向原被告雙方提問。
  根據現行制度設計,年滿二十三周歲、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中國公民經單位、基層組織推薦,或自行申請都有可能成為人民陪審員。今年66歲的老呂在多年前就是經推薦開始了人民陪審員的工作。作為人民陪審員,老呂可以依法參加一審案件的審判活動,除不能擔任審判長外,與法官享有同等權利。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行使表決權。
  人民陪審員都有自己的本職工作。老呂就是一名街道辦事處的幹部。多年的庭審工作經歷中,他和許多人民陪審員都遇到過同樣的問題。
  老呂表示:“很多陪審員是單位的骨幹力量,本職工作與陪審工作有衝突的時候,就會來不了。我就有過因為別的陪審員來不了被臨時叫來替代的情況。”
  數據顯示,中國現有人民陪審員8.7萬人。但相對於日益增加的案件數量,人民陪審員依舊總體數量不足。擴大人民陪審員選任範圍成為改革內容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底提出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力求在兩至三年內達到20萬左右,而且更註重草根階層的參與。高法院長周強曾表示:“廣泛吸收社會不同行業、性別、年齡、民族的人員參加陪審工作,努力提高基層群眾特別是工人、農民、進城務工人員、退伍軍人、社區居民等群體的比例,確保基層群眾所占比例不低於新增人民陪審員的三分之二。”
  2014年,中國多地法院著手落實“倍增計劃”。雖然起步不久,但北京一中院人民陪審員洪先生已經明顯感受到了變化。在他看來,人員充足了,自己花在每個案子上的時間多了,陪審質量才有保障。
  洪先生表示:“2005年、2006年的時候,有時候一天兩三個案子,哪裡來得及想啊?那時候基本都是‘陪襯’。但現在就沒那麼多了,今年我才陪審了21個案子。我一般提前一個多禮拜就把卷宗都看完了,尤其是遇到大案要案的時候,格外認真。”
  增人之外,如何落實“隨機抽取”原則,改變部分陪審員長期駐庭,變相成為“編外法官”的情況也成為重要改革內容。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院長卞建林認為,這一措施對保障人民陪審員獨立、公正履行職能至關重要。
  卞建林表示:“隨機抽選才能夠保證人民陪審員的公正性,避免法官暗箱操作。法院不內定,陪審員自己也不知道,他才能公正。其實這還不夠,還應該發揮控辯雙方的作用,即控辯雙方從法院選出的陪審員中再挑選。在隨機抽選制度上還要再完善程序。”
  按照現行制度,在案件審理中,中國的人民陪審員對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都要獨立行使表決權。這無疑對大多通過短期培訓即上崗的陪審員提出了過高的要求,往往導致他們不會、不敢或不願發表意見,“陪而不審、審而不議”現象在所難免。老呂和洪先生都有切身體會。
  “老呂:陪審員要有較為深厚的法律知識,否則參審還是很難的,不懂法條就真的是陪而不審了。
  洪先生:咱們國家是大陸法系,以法律規定為準繩。如果你都不知道法律是怎麼規定的,怎麼談?沒法談。”
  根據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國將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也就是人民陪審員將只註重事實認定,對案件證據進行審查判斷。這一改革方向得到法律界人士的肯定。
  卞建林表示,人民陪審員就是要從普通老百姓的朴素感情出發,以常人的理性和正義感來斷定事實,與法官的職業視角形成互補。而用老呂的話說,人民陪審員更瞭解老百姓的所思所想。
  老呂表示:“基層群眾的優勢就是有代表性,對社情民意瞭解的更多,接地氣。比如我參見很多‘民告官’的行政案件,我就能理解老百姓。”
  在北京市二中院民一庭法官馬驍看來,這一改革方向對陪審員和法官的職能進行了科學分工,讓雙方都專註於各自擅長的領域,也能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符合司法規律。
  馬驍表示:“作為職業法官,我們接受了這麼多年法律教育,並且從事了這麼長時間的法律實踐,在案件審理中也難免有判斷失誤的情況出現,更何況人民陪審員呢。所以從這個角度看,把事實判斷和法律判斷分開,讓專業法官更專註於他擅長的方面,陪審員也專註於他擅長的方面,從制度設計來講,改革的方向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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